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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

不管是宅基地还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对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子女该怎么去继承这个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是可以直接继承?其实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在里面: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是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1、宅基地的所有权: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它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宅基地虽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却可以主张继承。

  3、城镇户口的房屋继承:

  对于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而言,即使是城镇户口,依然是可以当做遗产继承的。但是,等房屋自然坍塌后,集体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因为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使用。

  4、农村户口的房屋继承:

  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根据我国房地一致原则,继承了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也就相当于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如果是城镇户口,那么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重建;如果是农村户口,不仅可以继承房屋,还可以继续主张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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