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是指由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声音也可以被保存下来,录音遗嘱正是科技发展的体现。录音遗嘱可以直接、完整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取证也较为方便。但是,录音遗嘱也有容易被剪辑、复制、难以辨别真伪的缺点。我国《继承法》第17 条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般而言,制作录音遗嘱,应当遵守如下要求:第一,遗嘱人应当亲自口述遗嘱的内容;第二,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三,遗嘱人在将遗嘱内容叙述完毕后,应当在最后说明遗嘱制作的时间,以及遗嘱见证人的姓名。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将录音遗嘱密封保存。遗嘱人、见证人在封存好的录音遗嘱的封口上签名,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