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关 键 词 】 分家析产
【文书来源】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15)二中民终字第03779号
案件类型: 民事
案 由: 分家析产纠纷
裁判日期: 2015-06-08
合 议 庭 : 侯晨阳 陈广辉 唐亮
审理程序: 二审
上 诉 人 : 郝×1
被上诉人: 郝×2 周×
上诉人代理律师: 李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书性质:裁定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郝×1,男,1969年4月15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郝×2,男,1972年11月2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栗福月,男,1992年1月2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女,1946年9月9日出生。
审理经过
上诉人郝×1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061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不清,需要进一步核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0614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人员
审判长唐亮
代理审判员
陈广辉
代理审判员
侯晨阳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书记员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