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136-8355-1167

136-9926-1388


免费咨询电话

136-8355-1167

曹×1与曹×2等遗嘱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1与曹×2等遗嘱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关 遗嘱

 

【文书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14)三中民终字第04714

 

案件类型: 民事

 

案  由: 遗嘱继承纠纷

 

裁判日期: 2014-06-20

 

 王朔 周文祯 金园园

 

审理程序: 二审

 

×1

 

被上诉人: ×2 曹×3

 

上诉人代理律师: 张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书性质:裁定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曹×1,女,1970415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2,男,197271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3,男,1929316日出生。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明×(系曹×2之妻,曹×3之儿媳),女,197156日出生。

 

审理经过

 

上诉人曹×1因与被上诉人曹×2、曹×3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3)通民初字第065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曹×1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律师、曹×2及曹×3之委托代理人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3)通民初字第0652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人员

 

审判长金园园

 

审判员周文祯

 

审判员王朔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书记员云凝

遗产继承指南